屏山县失业补助金申领指南
一、申领对象
2020年3月至12月,在我县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参保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参保失业人员。
二、申领时限
2020年3月至12月(2020年12月31日截止)。
三、申领标准
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宜宾市失业保险金的20%(即每月2***元)。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2020年3月以来应享受而未享受的失业补助金可一次性补发。
四、申领资料社会保障卡或本人身份证
五、申领方式符合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须主动申领
1、网上申领:
(1)微信办理:搜索公众号“四川e就业”,实名绑定本人身份证进行认证后,点击“失业保险→失业补助金申领”办理相应业务。
(2)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19.6.84.89/),点击个人注册→登录→认证→个人业务→失业待遇服务→失业补助金申领。
(3)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点击个人注册→登录→认证→失业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
2、现场申领:
到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现场申领。
温馨提示:
1、停发情形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2、联系方式
经办单位:屏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咨询电话:0831-5723904
联系人:叶老师
屏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