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一季度屏山县居民收入实现开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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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30日发表
一季度,屏山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1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67元,同比增长16.5%。
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元,同比增长12.8%,增速居全市第一;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09元,同比增长17.2%,增速居全市第二。全县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值为1.6,比上年同期缩小0.06,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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