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七有标准提升线索质量
在推进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中,冀南新区通过实行“七有”标准,拓展专项整治的广度和深度,提高查找问题线索的数量和质量,取得良好效果。
“七有”标准即有主体、有单位、有时间、有地点、有事实、有后果、有成效。有主体即每个问题线索都要有人物,包括行为主体、相对人、相关人、见证人等。有单位即结合各单位职责,综合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明确每个问题线索的单位归属。有时间即明确每个问题线索的发生时间、发现时间、整改时间、整改完成时间等。有地点即每个问题线索都要有行为发生地、危害影响地等。有事实即每个问题线索都要有明确的事实,并且符合以权谋私、处事不公、作风不实、滥用职权四种类型。有后果即每个问题线索都要列明行为或事件造成的不良后果和产生的负面影响。有成效即每个问题线索都要列明通过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所带来的成效,增强群众获得感。“七有”标准实行以来,该区已查找问题线索414件,有效促进了两个专项行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