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化工产业园周边村庄搬迁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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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按照省化转办《关于化工园区村庄等敏感点搬迁工作情况的通报》(鲁化安转办〔2020〕30号、鲁化安转办〔2020〕35号)及市化转办《关于做好化工园区村庄搬迁验收工作的通知》(淄化安转办〔2020〕30号)的要求,我县对化工园区周边不符合安全、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两个村庄(共计334户、1075人,其中:前营村231户,741人;后营村103户,334人)进行了搬迁安置。截至2020年6月29日,涉迁人员全部安置到位、涉迁村庄房屋全部拆除完毕;2020年7月13日,通过了县级层面验收。
公示期限:2020年7月14日至7月20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533-6961229。
高青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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