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科学技术局关于落实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
(高科发〔2020〕15号)
为深入贯彻省、市、县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和《高青县落实市委“一号改革工程”对标学习深圳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任务清单》,为产业兴县、新型工业化强县建设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营商环境,为科技服务对象提供“待亲人、办家事”的高效服务,特制定配套措施如下:
一、健全科技创新服务体制机制,优化提升全县科技创新能力水平。紧扣县委、县政府高质量发展“十二大攻坚行动”和重点改革攻坚工作部署,强化科技政策落地落实,鼓励科技创新,推进科技创新项目建设,推动全县研发经费投入稳步增长。强化科技资源整合,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力度。深入推进校城深度融合发展,实施好各类重点科技人才工程的培育选拔工作,推进人才引进培育与产学研协同创新扩面共融。
责任科室:综合业务科;电话:6972266;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长期坚持
二、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计划。深入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梯次培育工程。确保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全程网办,县级受理、审核、推荐工作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2020年10月底前组织完成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专题培训,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流程,将县级受理、审核、推荐工作时间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2020年9月14日前组织完成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县级审核推荐工作。对接联系重点科技型企业,全力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见效。
责任科室:综合业务科;电话:6972266
三、加强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深入实施众创空间提质升级工程,指导高青军民融创众创空间尽快创建为省级众创空间;指导黄三角物联网产业园由省级众创空间尽快创建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指导高青县创业创新孵化器尽快创建为市级示范性众创空间。
责任科室:综合业务科;电话:6972266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