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住建局四举措推进城区空气质量改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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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6日发表
一是加强拆迁工地扬尘防治。严格落实围挡、洒水、覆盖、冲洗、密闭等规定,不达标的拆迁工地一律禁止实施拆迁作业。二是落实建筑工地“ 6个100%”。即城市建成区内所有工地的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要达百分之百,防尘措施全部达标。三是实施道路扬尘防治。加大主干道和扬尘突出路段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频次。同时,城市建成区内的市政道路修缮一律禁止采用鼓风方式施工作业。四是加快清洁能源推广应用。城市建成区外环线(禁燃区)内,禁止新批、新建燃煤锅炉。现有6吨/时(含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改为清洁能源锅炉。6吨/时以上燃煤锅炉,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脱硫除尘设施配套建设,逾期完不成的全部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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