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3家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入选全省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示范社
日前,省农业农村厅下发了关于认定全省2021年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示范社名单的通知,威宁县3家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榜上有名,分别是威宁自治县盐仓镇高峰社区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威宁自治县么站镇平原社区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威宁自治县黑土河镇新华社区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
据了解,此次认定是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市县逐级推荐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审核,确定303家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为全省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示范社。旨在进一步巩固提升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不断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强化示范引领,以点带面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更好助力乡村振兴。
近年来,威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探索和深化相关工作,大力推进村级党组织领办村集体合作社。目前,威宁全县41个乡镇(街道)619个村(社区)共建有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619个,实现全覆盖。通过此次认定,让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更好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逐步成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真正在带动群众致富、实现共同富裕上发挥更大作用。 (通讯员 刘军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