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宣传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突出四举措
新版《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7年5月1日正式施行,为全面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条例》的关注度和知晓率,营造学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增强食品安全法制观念。日前,铜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作出部署,要求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通知要求,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作配合,精心筹划安排,认真组织宣传活动,重点突出“四举措”。
一是利用当地媒体宣传。开辟《条例》宣传专版、专栏,充分借用媒体的影响力,向公众解读食品安全政策法规,组织召开以《条例》实施为主题的新闻通气会。
二是发挥“两微”平台宣传。加大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宣传力度,提高信息质量、推送频次,增强政策法规宣传的创新性、前沿性、可读性和互动性。
三是借力新媒体宣传。形成群众参与、大众共学的社会氛围,发挥新媒体图形化、视觉化特性,实现《条例》解读的普及和有效传达,提高公众主动了解的热情,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
四是全方位助力宣传。通过邀请专家现场讲解、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发放折页等形式,开展送法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六进”活动,扩大《条例》宣传受众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