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人民政府关于居纳线11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报告
2019年1月16日,一辆车号为贵F08336号中型普通客车沿居纳线(居乐纳雍)由瓢井镇方向往八堡乡方向行驶,17时41分,行至居纳线(居乐纳雍)5公里加100米处时,碰撞行人熊永秀,造成熊永秀受伤,2019年1月18日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7万元。
事故发生后,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安监局局长(县安委办主任)李元权为组长,县监委、安监局、公安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会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现已调查完毕,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情况
1、贵F08336号中型普通客车,登记日期:2014年07月28日,登记所有人:贵州百联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检验有效期至2019年07月,强制保险投保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中心支公司,保险单号:1210***********28635,保险有效期至2019年07月27日止;商业保险投保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中心支公司,保险单号:1210***********28624,保险有效期至2019年07月27日止。
(二)事故当事人情况
1、陈聪,男,彝族,出生日期:1969年03月18日,身份证号:522****9690318****,住贵州省毕节市环东路78-102号,持B1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号;5224***********038,档案编号:522****12***7,驾驶证有效期至2021年09月30日,系贵F08336号中型普通客车驾驶人。
2、熊永秀,女,汉族,出生日期:1939年03月06日,身份证号:522****9390306****,住贵州省大方县兴隆乡兴隆村岩脚组,系行人。
(三)事故现场情况
现场位于居纳线(居乐-纳雍)5公里加100米处,道路呈东西走向,沥青路面,路面完好,潮湿。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9年01月16日,驾驶人陈聪驾驶贵F08336号中型普通客车,沿居纳线(居乐-纳雍)由瓢井镇方向往八堡乡方向行驶,当日17时41分许,行至居纳线(居乐-纳雍)5公里加100米处时,碰撞行人熊永秀,造成熊永秀受伤于2019年01月18日死亡的交通事故。
(二)事故救援及善后情况
1、事故救援过程
事故发生后,贵F08336号中型普通客车驾驶人陈聪立即下车查看,见有一老人受伤,便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10分钟左右,兴隆乡卫生院赶到事故现场,对伤者进行简单处理后立即送往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救治,救援结束。2019年1月18日,伤者因医治无效死亡。
善后处理情况
在交警的协调下,贵F08336号中型普通客车所属公司贵州百联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垫付了6万元安埋费给死者家属。死者生前在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治的1.3万元医疗费也由贵州百联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垫付,后续赔偿事宜,死者家属走司法程序,于2019年5月10日在瓢井法庭开庭审理,目前还没有结果。死者于2019年1月27日下葬,善后结束。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原因
1、驾驶人陈聪驾驶机动车上道路未安全驾驶,其违法行为及过错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一个原因。
2、行人熊永秀未安全横过道路,其违法行为及过错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另一原因。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大方县居纳线11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1、陈聪,系贵F08336号中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在本次事故中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建议由公安交警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熊永秀,系行人,在本次事故中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追究其事故责任。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为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管理,认真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严防此类事故的发生,特提出以下整改建议:
(一)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道路的巡逻管控,加大对客运等重点车辆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预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重视加强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用事故案例警示人,教育人,努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大方县居纳线 116事故调查小组人员名单
大方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4日
***1:
大方县居纳线 116事故调查小组人员名单 | |||
序号 | 姓 名 | 职 位 | 备注 |
1 | 王永江 | 大方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 组长 |
2 | 李元权 | 大方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 成员 |
3 | 黄公谋 | 大方县监察委员会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办公室 | 成员 |
4 | 魏 力 | 大方县公安局工作人员 | 成员 |
5 | 康 锐 | 大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 成员 |
6 | 周 艳 | 大方县工会工作人员 | 成员 |
7 | 雷婉漩 | 大方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 | 成员 |
8 | 朱 薇 | 大方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 | 成员 |
9 | 陈永奎 | 大方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 | 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