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仕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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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1日发表
明组干〔2014〕166号
关于陈仕光同志任职的通知
区纪委:
陈仕光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委研究,同意其任区纪委效能监察室主任。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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