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来电来信(第四批20170810091)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信访件基本情况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第四批201****0091号转办单反映:内江市资中县太平镇饮用水有腥臭味。
二、调查情况
2017年8月11日,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市疾控中心、资中县卫计局、资中县水务局、资中县疾控中心、资中县太平镇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到水源地及水厂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组根据调查情况进行了会商,认为该水厂原设计工艺和供水能力不能满足目前场镇供水需求,研究确定了初步处理和整改措施。该举报问题属实。
三、整改措施
(一)应急措施
1.加强水源的保护,在水源地设立水源保护警示牌,加大水源保护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水资源保护。
2.及时清洗沉淀池、消毒池、净水池,打捞原水漂浮物和水中腐烂物;购买二氧化氯发生器、遮阳板、自检设备等,并规范使用。
3.成立了联合监管小组,定期深入现场指导整改;并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4.规范自来水厂的管理、运营,确保水处理设备的正常运转;要求水厂定期投放合格的净水剂和消毒剂,确保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长效措施
加快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进度,从狮子水厂(属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引水至太平镇,根本解决太平场镇居民饮水问题。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2017年8月11日-8月13日,原水厂清洗了清洗沉淀池、消毒池、净水池等,水源地树立了保护标志。2017年8月14日狮子水厂已分时段供水到太平镇,2017年8月20日狮子水厂已全面转供水到太平镇,原水厂已停电处理,2018年5月14日县疾控中心抽样检测,现太平镇场镇饮用水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根据内江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来电来信举报问题实施销号制度的通知》(内环督办〔2018〕)11号)要求,2018年5月17日,县卫计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太平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了验收,狮子水厂设备齐全、运行规范,能满足太平场镇居民生活用水,经走访调查,群众对整改工作表示满意,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2018年5月24日前向资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
资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17日
联系人:刘辉 ;联系电话:181****8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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