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关于土地储备管理和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酒店项目实行预选供应商制度的通知
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7—2019年度保安服务、土地储备管理、家具、图书和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酒店等五类项目预选采购的通知>的通知》(南府购〔2017〕11号),我区家具类和图书类项目采购实行预选供应商制度。现结合我区实际,对我区土地储备管理和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酒店项目也执行《关于做好2017—2019年度保安服务、土地储备管理、家具、图书和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酒店等五类项目预选采购的通知》(深财购〔2017〕19号),并提出相关要求,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印发后,我区土地储备管理项目实行预选供应商制度,按照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和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文件通知精神执行,如预选库不能满足招标需要,可选择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二、本通知印发后,我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酒店项目实行预选供应商制度,按照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和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文件通知精神执行。
三、我区保安服务暂不按照最新的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和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文件通知精神执行,待另行发文通知。
四、各单位在执行中,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可向南山区财政局或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反映,电话:26662572(区财政局);86273611(区采购招标中心)。
五、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请各单位通知下属法人单位。
特此通知。
南山区财政局 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