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南山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重点用能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省经信委关于推进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的要求,结合深圳市“十三五”节能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为大力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与市级公共平台互联互通工作,市经贸信息委 市发展改革委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我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电资字〔2017〕111号),对2017年我市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提出了工作要求。
为督促我区重点用能单位加快推进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纳入深圳市“十三五”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内的企业为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重点实施对象(名单参见《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做好我市2017年工商类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电资字[2017]72号)。
鼓励未列入名单的工商类企业积极开展能源管理中心建设。
二、工作要求
各企业应按《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印发深圳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自主开展或在专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服务机构协助下,开展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并应主动申请加入深圳市能源管理中心信息服务公共平台,与市级平台互联互通。企业在与市级平台对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在深圳市能源管理中心信息服务公共平台(深圳节能在线www.szjieneng.com)查询相关咨询方式。
各重点用能单位应按季度向我局上报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工作进度。
三、扶持政策
对按照有关要求顺利完成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并接入市级平台的企业,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子项资金中设立“绿色制造信息化项目”专项,具体情况可向市经贸信息委信息化处咨询申报。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节能减排分项资金对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也有相应扶持。
特此通知。
***:1.市经贸信息委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7年我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电资字【2017】111号).pdf
南山区经济促进局
2017年5月9日
联系人:杜女士,电话:26542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