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开展2016年度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根据《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的通知》(黔环通[2017]15号)要求,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局结合全州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全州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领导小组,并明确州环境监测站作为评估调查工作的技术支撑单位,全面安排部署评估调查工作;二是明确评估调查范围。本次调查评估将分时限、分阶段对地级以上城市和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开展评估,并对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源开展基础信息调查;三是强化数据质量提升。要求各地充分认识饮用水水源地评估工作的重要性,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评价本辖区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质量及管理状况,确保数据准确、项目不漏,客观真实反映各级水源地管理现状;四是建立管理制度。将以本次调查评估工作为契机,加快建立饮用水水源档案信息管理制度,规范开展饮用水源档案信息管理工作。
目前正紧张有序地开展调查评估工作,完成了3个地级以上饮用水源信息采集上报,正在编制《黔西南州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报告》和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信息采集,预计各项工作均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