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财政局九项措施强化2017年财政监督及监察工作
2017年,黔西南州财政局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立足新起点,适应新常态,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内部控制、规范财政管理为突破口和着力点,采取九项措施,强化财政财政监督监察工作。
一是强化教育,通过教育提升素质。本年度将分期分批对各县(市、区)财政局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及乡(镇、街道办)财政分局负责人进行1~2期的“党风廉洁建设、预防职务犯罪、渎职侵权、财经纪律、岗位必备知识”为重点进行培训,提升财政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打造一支廉洁高效的财政干部队伍。二是大力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在全局范围内建立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实现财政管理内部控制的程序化和常态化,有效防范各类财政业务风险,努力提高财政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制定《黔西南州财政局监督检查备案制度》。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对县(市、区)或州直机关预算部门进行检查或对财政部门实施的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时,严格实行备案制度。四是制定《黔西南州财政局监督检查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责任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突出责任落实,财政监督检查做到“职责明确、工作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执行有力”,以转变监督检查作风、规范监督检查行为,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扎实到位,为财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能力保证。五是制定《黔西南州财政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中共黔西南州委关于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试行)》(州党发[2016]28号)文件要求,坚持“宽严结合、客观公正、问题导向、有错必究、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财政行政执法监督,预防和纠正行政执法过错行为。六是加强对民生领域资金和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七是严肃财经纪律,整饬财经秩序。按照秦如培副省长在2017年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要求,全面实施财政专项资金清单管理,加快实现重大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全覆盖,全面建立和实施内控制度,建立有效的风险应对机制和严格的问责机制。八是对局干部职工实行负面评价机制。九是畅通群众举报渠道 ,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拓宽全州财政系统违纪违法举报线索来源,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进一步完善“信、访、网、电、短信”五位一体信访举报机制,在州财政局门户网站设立“局长信箱”开通举报直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