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唯镁铝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根据佛山市唯镁铝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乐平分局拟对佛山市唯镁铝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在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中心科技工业区规划B小区53号地建设。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总占地面积11061.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744.3平方米。你公司于2014年6月13日经区工商部门同意由佛山市唯镁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佛山市唯镁铝业有限公司。项目主要从事铝型材、铝门型材、有色金属及其制品和配件的生产、销售,年产铝型材10000吨。项目定员200人,年工作300天,实行两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设员工宿舍及食堂。
项目主要设备有700吨挤压机2台、1000吨挤压机2台、1200吨挤压机1台、1500吨挤压机1台、长棒热煎炉6台、模具加热炉6台、调直机6台、中断锯6台、冷床6台、时效炉2台、3吨吊机2台、喷涂生产线1条、木纹转印机6台、开齿机2台、穿条机2台、滚压机2台、检测机2台、包覆机16台。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我局于2013年12月25日通过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三乐环复〔2013〕27号)。
项目生产过程中没有工业废水产生,年排放生活污水9720吨,经处理后通过市政管道排入园区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
项目静电喷粉工序在喷粉房内进行,其产生粉尘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
项目锯切、开齿、木纹等加工过程产生少量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已加强车间通排风,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静电喷粉和烘干工序产生少量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
项目模具加热炉使用电作为能源;长棒热煎炉及时效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其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
项目食堂设2个炒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均由广州市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承建。
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生产设备集中在厂区中心,落实了隔音、防震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固废主要包括边角废料、生活垃圾等。边角废料回收外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检测结果
项目有组织废气(喷粉房废气、喷粉烘干有机废气)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项目无组织粉尘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油烟废气污染物处理后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饮食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项目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监测结果详见广州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GZH140****5201)。排污口编号:厨房油烟FQ-1106001、VOCs FQ-1106002、FQ-1106003、喷涂粉尘FQ-1106004、天然气燃烧废气FQ-1106005、机械噪声ZS-1106001、边角料、生活垃圾GF-1106001。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已按照环评及审批意见的要求进行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和建议
(一)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审批意见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和改变生产工艺。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
(四)必须到行政服务中心的环保窗口申领排污许可证;每季度向我局进行排污申报。
(五)生产(运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六)核定该项目大气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VOCs为0.5吨/年。二氧化硫为0.0105吨/年、氮氧化物为0.0945吨/年。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乐平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邮政编码:528137)
联系电话:0757-87387388 传 真:0757-8765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