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
为有力贯彻孟祥伟书记和张瑞书市长、孙国胜副市长批示指示要求,落实《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精神,推进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市安委办组织开展了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
此次集中攻坚行动,市安委办成立了9个专项督导检查组,各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同时成立各自专项督导组,对县区对口部门和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事业单位进行督导检查。行动按照“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以分时交叉检查(每组督导检查两个县区,督查其中一县区党委政府和不少于2个乡镇、2家企业,督查另一县区不少于2个乡镇、2家企业,各组依次类推)在10月1日国庆长假前对各县区党委、政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涉及党委政府、行业领域监管部门、企业等层面共37方面检查内容,包括《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学习宣贯情况、《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执行和双重防控体系建设情况、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制定情况、省安全生产“一个台账、四个清单”专项抽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开展情况、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9月17日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传达落实情况、今年以来发生事故的县区、部门开展警示教育情况、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等。
与此同时,市安委办还逐一制定了检查方式和检查标准。并特别要求重点聚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涉爆粉尘、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领域企业,既要检查各单位的文件、记录、台账等进行,又要深入一线对各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抽查(至少抽查1个生产车间或生产场所),通过检查企事业单位,验证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督促工作落实,完善当前工作,整改现存隐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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