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镇湾镇采纳审计建议出台单位财务统管管理办法
本网讯 近日,县审计局在对都镇湾镇2012年度的财政决算进行审前调查时,发现都镇湾镇未将五大中心及零时设置的办公室的账务纳入零户统管,部分已纳入零户统管的单位存在岗位设置不规范、报账不及时等问题。县审计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都镇湾镇人民政府及财政所提出了加强财务统管的审计建议,都镇湾镇人民政府积极采纳审计建议,成立专班研究了财政管理工作,出台了《都镇湾镇单位财务统管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将财政拨付资金的所有镇直单位纳入统管范围,解决了目前统管宽严不济的现状。《管理办法》就统管范围、会计基础工作、会计岗位职责、会计核算、财政收支、资金划拨、报帐结帐、财产物资管理、银行帐户管理及票证管理十个方面作了详尽阐述,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都镇湾镇单位财务统管管理办法》的出台,将会促使该镇的财务管理更加规范、有序、民主、公开,为本镇的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