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全覆盖
一是实行农村低保金财政统筹。把农村低保线标准提高到1800元,每年发放城镇低保金170余万元、农村低保金1770万元。二是加大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投入。市财政每年拿出500万元,专项用于五保对象的生活供养,集中供养率达81%,集中供养标准每年人均在3600元以上。同时,不断加强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村五保对象居住条件。三是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今年将新农合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150元提高到200元,自2008年起建立了完善的农村大病医疗救助体系,连续三年募集资金近4000万元,已对536名符合条件的农村救助对象实施大病医疗救助,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因病致贫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