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区一二三工作法规范基层统计工作
一是把握一个源头。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方法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基层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各报表单位均以此为源头依法上报统计数据,坚决杜绝无依据填报和代填代报统计报表。二是做好两个服务。为区委、区政府决策咨询做好统计服务,全面、及时、准确反映经济发展,为区委、区政府决策经济发展提供依据;为基层单位做好服务,及时为企业提供统计业务援助,帮助解决统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企业统计人员的沟通和了解,尽可能为企业提供行业发展信息,帮助企业找到自身发展的比较优势和不足。三是坚持三个提高。坚持提高数据质量,建立数据质量评估制度,加强对企业的统计监督,严格规范企业统计数据来源,把好统计原始数据质量关;坚持提高统计业务水平,督促企业配备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统计从业资格的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并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坚持提高统计配合意识,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对拒报、漏报、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并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