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至六盘水高速公路镇雄(滇黔界)至赫章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15[30]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宜宾至六盘水高速公路镇雄(滇黔界)至赫章段工程 ”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要
(1)工程名称:宜宾至六盘水高速公路镇雄(滇黔界)至赫章段工程
(2)地理位置: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
(3)建设性质:新建
(4)工程概要:拟建项目全线位于贵州省赫章县境内,起于赫章县哲庄乡接镇雄至赫章高速公路云南段终点,经哲庄、古基、止于赫章县野马川干河桥,与毕威高速、赫六高速十字形交叉。路线全长27.933km,设标准为时速80Km/h,路基宽24.5m,双向四车道。全线共设桥梁6372m/15座,隧道14034m/6座,设互通式立体交叉3处(其中有1处枢纽互通),拟设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2处。
(5)项目总投资:421883.0123万元
(6)建设周期:计划2017年6月底全线开工,2020年6月底建成通车,建设工期为36个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施工废水、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等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工程占地将会改变土地利用功能,会破坏地表植被,对自然景观有影响,还会引起水土流失的产生。
(3)运行期产生的汽车噪声、汽车尾气等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对沿线植被,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植物保护措施,应尽量减少施工对植被的破坏,对施工区形成的裸地要及时采取工程措施,可绿化的土地要全部进行绿化。
②道路工程永久性占地对植被造成的损失,对重要树木尽量采用移栽的方式进行保护。
③加强施工期管理,尽量减少施工工程的影响范围。对临时工棚的搭建、建材堆放要合理布局,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造成的影响,对生产中产生的废物要统一收集处理,不得任意排放,严禁影响景观和环境污染的现象发生。
④落实植被恢复计划,在主体工程初步竣工,边坡等工程基本完成后进行植被恢复或复垦。
(2)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①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使其排放的废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②施工场地实施洒水抑尘措施,减少物料露天堆放,减小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将噪声大的机械作业安排在白天施工,必须在夜间施工时,应得到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的书面意见批准。
(4)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拟建“宜宾至六盘水高速公路镇雄(滇黔界)至赫章段工程”符合当地的建设规划,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及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确保环保设施与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行,并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维护,该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各项污染因子可控制在相应的标准限值之内。因此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只要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本工程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道路沿线企事业单位、沿线居民及其代表等。
(2)主要事项
①您对本工程建设的看法;
②您之前是否知道本项目的建设;
③您认为您目前居住地的环境质量如何;
④本项目所在地目前主要的环境问题是;
⑤您认本工程建设过程中您最关注的环境问题有;
⑥项目建成后营运期间,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有哪些;
⑦ 建议采取何种措施减轻影响。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雯
联系电话:151****9169
(2)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10-822276***
七、保留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从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0月30日,敬请广大群众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