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50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
高明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实施方案发布
年内50%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祥锐报道:为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记者昨日获悉,高明区近期已发布全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实施方案。今年底前,全区50%的机关事业单位将要建成节水型单位。
根据方案,年内,高明区各党政机关及下属的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机构,都要根据上年度实际用水量及安装节水器具后的节水率,制订本单位的年度用水计划。计划制定后,各单位要在本单位内部推广采用感应式水龙头、延时自闭与开关、喷灌滴灌等节水设施和节水灌溉新技术,提高用水效率,同时培育工作人员养成节水意识。
方案提出“三步走”建设计划要求,到今年底前,全区要有50%的机关事业单位率先建成节水型单位;2019年底前,全区75%的公共机构要完成节水型单位建设;到2020年底前,全区90%的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
区水务部门负责人表示,高明建设节水型城市,将对加快地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高明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推动该项工作尽快实施,区水务部门昨日还组织专门培训会,邀请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景亚平就如何申报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进行业务培训。景亚平详细介绍了申报材料填写、水平衡测试、节水改造措施、验收流程等内容,获得与会人员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