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医保催开百姓幸福花
“美丽的高青我的家,芦湖清清满塘鱼虾,自从有了城乡居民新医保,慢性病患者再也不怕没有家......”。
家住芦湖的刘阿姨充满感激地对县人社局医保处工作人员说出了心里话,也道出了高青惠民医保政策给百姓带来了福音。
刘阿姨于2012年不幸患上了尿毒症,每两周需要透析一次,而当地没有透析医院,只能往返于张店,车辆费用不说,主要是给身体带来不便,刘阿姨整天愁得唉声叹气。病魔无情,但人间有爱。县人社局医疗保险处本着“惠民、便民、利民”的原则,通过积极努力争取,自2014年11月1日起,将市中心医院高青院区确定为尿毒症血液透析单病种结算试点单位,城乡居民一类标准缴费患者透析一次只需缴纳40元,二类标准缴费患者只需缴纳65元。既方便高青尿毒症患者就医,又切实减轻尿毒症患者的经济负担,从而有效缓解因病致贫问题。这项政策的出台,犹如一阵春风,吹走了刘阿姨心头的雾霾。在家门口透析,既省了往返车辆费,又解决了吃住等不方便因素。此项政策运行至今,已有10 名尿毒症患者受益,并且使他们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
“有时百姓看病难、异地就医更是难”。2013年之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高青的参保群众只要到县外医院就医(县外联网医院寥寥无几),必须在就医医院自己垫付医药费用,出院回当地进行手工结算报销。自从2014年1月1日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实施后,全市医院联网,即时结算。按照一类标准缴费患者,如果到省级医院就医,只要是省里的联网医院,病人只需在医保处的网上平台将信息转到所住医院,病人住院时就可以即时结算。目前享受省级联网即时结算的参保居民达到3000余人次。
“俺老头子就是有福气啊,不但能报销手术费用,还能多报销”!家住黑里寨的王大爷高兴的说。王大爷不久前骑三轮车赶集时,不小心连人带车摔倒在路边的沟里,大腿股骨颈骨折,住院费用和手术费用将近7万元。原来的新农合报销规定,外伤患者最高报销封顶2万元。如今新的医保政策只要符合报销政策的就和普通住院一样,王大爷报销了费用4万余元呢。新的医保政策有效减轻了百姓的经济负担。切实让百姓摆脱了“大病忍、小病挨、重病才往医院抬”的现象。
201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运行一年来,县人社局医保处认真落实医保政策,贴近民情,为民解忧。目前,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受益人次80055人次。报销支出医疗保险基金12380万元。(医保处 贾菊、魏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