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鸭湖垃圾填埋场水质和气体检测服务自行采购公告
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发【2000】120号)、《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等相关规范要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启动坪山区鸭湖垃圾填埋场水质和气体检测服务项目。本项目采用三方比价的方式,通过邀请或公开征集方式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提供货物、服务,在满足采购项目实质性需求的供应商数量达到3家以上的前提下,按照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本次采购服务将于2021年8月7日启动,意见单位应于2021年8月11日18时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将视作不参加此次采购项目报名。
***:坪山区鸭湖垃圾填埋场水质和气体检测服务自行采购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8月6日
相关稿件:
坪山区鸭湖垃圾填埋场水质和气体检测服务自行采购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