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夏集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草案征询公众意见
为贯彻落实夏集镇总体规划,加强夏集镇规划管理,统筹安排规划范围内各项社会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的配置,保障土地科学合理、集约高效的利用,保护生态环境,编制《宝应县夏集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引导夏集镇工业园区建设的良性有序发展,统筹安排夏集镇工业园区内土地使用、道路交通、公用设施等各项建设,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强化对建设用地和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约束,塑造良好的城镇空间与景观、提高城镇建设水平和综合环境品质,体现和维护城镇整体利益,保证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统一。
目前,规划成果已通过专家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成果草案内容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公示时间从2021年6月29日起至2021年7月29日止。欢迎社会各界以书面、电话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地点:夏集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夏集镇人民政府网站、夏集镇蓝天工业园区公示栏。
公示单位:宝应县夏集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尹长虹
联系电话:139****8669
联系地址:宝应县夏集镇人民政府
《宝应县夏集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草案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用地为《宝应县夏集镇总体规划(2011—2030)》确定的建设用地,规划范围为夏集镇工业园区,规划范围总面积172.4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166.54公顷。
二、功能定位
综合现有产业优势,发展以纺织轧花、电子电气、电线电缆、服装鞋业、精密铸造为主体的支柱产业,同时集行政办公、生活居住、配套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型工业园区。
三、规划结构
“一带、两心、三轴、五片区”的空间结构。
四、主要用地指标
规划居住用地27.8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6.75%。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总面积为12.61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7.57%。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总面积为5.81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49%。工业用地78.3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47.05%。物流仓储用地2.7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总面积为26.04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5.***%。公用设施用地总面积为0.4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0.29%。绿地与广场用地总面积11.7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7.04%。弹性用地0.8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0.53%。
***:宝应县夏集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图
宝应县夏集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