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四个到位推进村级劝导站规范化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两站两员”建设,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高县公安局认真落实“四个到位”措施,扎实推进村级劝导站规范化建设。
一、规范选址到位。高县公安局要求各镇要结合辖区道路实际,在流量较大的乡村道与国省道交汇路口、多个行政村共同的关键出村路口、农村学校的周边路口中合理布局建设村劝导站。共在195个行政村中规划建设了村级劝导站122个,占行政村总数的62.5%,建劝导点73个,占行政村总数的37.5%,劝导点和劝导站的全面建成后,可对全县乡村道路起到全面辐射的作用。
二、建设标准到位。村级劝导站要按照标准配置防盗门、防盗窗、安装防撞设施,配齐办公桌椅、文件柜、停车指示牌、扩音喇叭,设置曝光台、宣传栏等;并尽可能将劝导站建设在“雪亮工程”等监控视频之内,逐步实现可视可呼可调,同时尽可能与农村保险服务统筹兼顾,实现一站多能。截至11月底,全县已建成劝导站57个,劝导点73个,其中建成警保合作战29个。
三、资金保障到位。积极争取县级财政资金61万元,对村级劝导站给予5000元/个的补贴,各镇自筹财政资金183万元,全面保障了劝导站的建设资金;要求每个劝导站要配备不少于2名劝导员,每个劝导点要配备不少于1名劝导员,全县共配备了317名劝导员,由县财政每年投入资金190余万元,按照5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劝导员补贴。
四、履职尽责到位。由各镇交管办加强村级劝导站的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要求村劝导员要在每天上午、下午两个时段开展上路劝导,每次劝导时间不得少于2个小时。并重点加强节假日、上放学时段、赶场天、早晚高峰、红白喜事、民俗活动、恶劣天气等7个重点时段的劝导。要求村劝导员要认真履行交通违法劝导、交通安全宣传、基础信息采集、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协助交通事故处理等基本职责,确保村级劝导站和劝导员的作用得到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