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调研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
5月24-25日,省农业厅农经处处长刘海生带队,深入我市卢龙、抚宁两个县区,专题调研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市农业局副调研员郭凤田,卢龙县委常委、农工委书记郭维山及抚宁区副区长、农工委书记王佐琴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实地查看了卢龙县牧青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秦皇岛小江蔬菜专业合作社、抚宁区小蜻蜓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后,充分肯定了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工作,认为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快、质量高,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对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严格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大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对带动作用强、运作规范的予以重点扶持。对发展不规范、甚至不运作的合作社及家庭农场要坚决进行注销清理。对于开展资金互助业务的合作社进行风险排查,排除隐患,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采取相关措施责令严肃整改;二是择优扶持示范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要从重数量转向重质量,以后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将限定名额,评选新进示范场、示范社的同时剔除不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家庭农场,采取优胜劣汰的方式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良性竞争和健康发展。引导和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合并、联合,成立联合社,不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三是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在现有成绩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高质量经营主体,做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引导、奖励机制、对外宣传、政策落实等工作,争创新的高度,为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带个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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