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博州人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斐然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适时调整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机构。鉴于局领导班子和相关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由一把手总负责,分管局长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时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例会,研究交流依法行政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各负其责的工作网络。二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监督、考核制度。制定了《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博州人社字〔2018〕32号)、继续严格执行《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工作议事规则》、《2018年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宣传工作计划》等,形成完善的监督考核机制,将依法行政考核与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惩及干部任免相衔接。三是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法制机构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牵头部门,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由于机构编制等方面原因,我局目前未成立专门的法制工作机构,但根据工作需要,除调整各类领导小组外,还另确定了3名法制工作联络员,专门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法制日常工作。并从办公硬件设施、办公条件等方面,做到配齐、配足、配强,切实保障法制工作经费正常开支。四是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严格执行去年重新修订的局《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并积极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用制度实现对行政权力的制约,规范行政行为,确保各项行政决策行为民主、依法、科学。局行政主要领导、行政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严格履行法律、法规和自治州党委、政府依法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主动、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自觉服从全局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恪尽职守、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防止和减少行政过错,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
二、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结合自治区、自治州的具体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制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影响企业权利义务的公共政策,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听证制度,重视做好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的合理性、可行性调研和论证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向社会发布施行的文件发布前均经局办公室审核。对以往制定的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局门户网站、博州政府网等载体予以公布。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安排部署,我局着手开展政府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在去年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今年我们进行了“回头看”,未发现违规文件。
三、健全决策机制,坚决履行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规定
一是完善行政决策规划,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等制度,对涉及我局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均要求征询专家意见。二是广泛听取社会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向全州人社系统、各县市征集并报送了对《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8年自治州人社系统改革要点》《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意见建议。三是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局领导和有关科室都广泛、深入进行调研和论证,对于需要对重大决策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的,由局办公室研究并提出审查意见。严格执行工伤认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疑难问题全部经过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全年召开党组会议及局务会议共32次。四是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成立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的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按规定的形式公开公布行政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五是实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决策造成经济损失、不良社会影响或者侵害公共利益的,依照有关行政过错、错案追究等制度,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责任,我局今年全年无此类情况。
四、转变行政职能,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效率
一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规范和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民办培训机构档案,加强了民办培训机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二是简政放权提效。厘清单位职权,编制权责清单。以清权、减权、制权、晒权为重点,对照法律法规及自治区人社厅权力清单及其行政职权调整意见,本着“该加强的加强、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整合的整合”原则,认真梳理分析人社系统职责和权力事项。先后多次组织本系统中层以上干部开展座谈论证会,对实施的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逐项列表对照,对合法性、必要性、设置依据、前置条件、办理流程和时限要求等逐一论证质询,最后梳理确定自治州人社系统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83项行政职权,取消行政审批事项7项,合并保留2项,调整下放1项,重新设定2项,转为内部审批事项办理15项。同时,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对梳理出的行政职权,建立了责任清单,促进了人社部门事权规范化、法律化、职责具体化。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办事时限。通过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大部分事项的审批时限大幅减少,承诺时间比法定时间平均缩短30%左右。如将公益性岗位审批由12个工作日办结提速为5个工作日;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时限由90个工作日办结提速到45个工作日;将退休审核审批由20个工作日办结提速为5个工作日以内等。三是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以及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作出规定并落实,正式编制并上线运行了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按照法定要求及时全面地公布政务信息,及时编制、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对公众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予以答复。实行局机关干部全员办信息工作机制,将信息任务分解到每个科室,落实到个人,结合业务工作的开展,适时提出信息工作要点。并及时完成州党办、政办的约稿任务。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水平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执法评议考核制、执法责任追究制,夯实执法基础。同时,着力在抓好制度落实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化。二是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今年按规定,我局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的变更、统计、上报工作已完成,正在准备后期的执法人员法律考试工作。三是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新修订了政务公开栏,并执法主体、执法依据、职责权限、执法内容、裁量标准、程序步骤、具体时限、监督方式等通过局门户网站及州政府网及滚动大屏、公开栏等向社会进行公示。四是保障行政执法经费投入。我局年初将行政执法经费和行政复议经费纳入单位经费预算,并实行实报实销,购置了***机、照相机、录音笔等办案工具,保障了行政经费的开支,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五是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评查制度,开展了2016年劳动书面审查、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整治非法用工、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等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建立了监督检查档案。六是提高办案质量。在行政执法中,我们坚决做到行政行为程序合法,法律文书规范。工伤认定和行政许可等案卷装订规范,今年我们没有出现行政行为被上级机关、人民法院撤销、变更的情况。
六、加强行政监督,努力规范行政工作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今年我局承办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其中,涉及社会保险5件、就业培训1件、公务员招录培训1件、工资福利1件、劳动监察1件。我局本着高度尊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权利,切实当好人民群众公仆的态度,按照办实事、求实效的原则,认真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圆满完成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做到了建议提案答复率100%,满意率100%。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建立了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和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的制度。三是支持和配合监察、财政、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专门监督。今年开展了办公用房清理、三公经费、政风行风、效能建设、廉政风险防范等工作。四是健全执法监督机制,落实监督责任。建立健全了局执法监督机制,细化了行政执法监督程序和时限,及时、有效地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违法或者不当行为。五是落实行政复议有关规定。今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出现对管辖范围内行政违法行为查处不力,行政管理秩序混乱现象。六是依法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我局设置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畅通了投诉举报电话12333,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共处理信访案件22件,接待来访68人次,处理州长信箱3件。共参加自治区、自治州“行风热线”活动11次,其中“自治州行风监督热线”节目5次。将问题解决在了基层,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同时把投诉件处理结果还通过新广行风热线渠道向社会公开,社会反映良好。
七、加强法治宣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集中学习培训制度以及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了年度学法计划。局机关先后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央《八项规定》及新《准则》《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年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讲座人员超过90%以上。二是强化局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健全了局机关培训、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培训、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全年组织干部学法测试2次,参加测试的人员占总数的95%以上。另外,将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纳入年度博州公务员主体班和新录用公务员培训内容,并把培训考试结果作为后备干部晋升和公务员录用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行政宣传。围绕局就业再就业工作、社会保险、职业技能培训、民工权益保障等工作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六五”普法劳动保障专题法制宣传和大型政策咨询活动。除了上街集中宣传,注重了宣传的经常性和长效性,采用“三结合”即:定期宣传和不定期宣传相结合、以案释法宣传和日常工作中宣传相结合、针对重点单位和重点人员宣传相结合的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截止目前,共集中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咨询活动3次,累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00余份。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广大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劳动保障工作的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依法行政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