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麦燕食品有限公司调整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准公示
广州麦燕食品有限公司调整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0-39055030(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20-39053190
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三楼行政审批局
邮 编:511455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广州麦燕食品有限公司调整项目 | 广州南沙区东涌镇马克北街187号 | 广州麦燕食品有限公司调整项目 | 河北洁源安评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广州麦燕食品有限公司调整项目位于广州南沙区东涌镇马克北街187号,主要从事各种鱼肉丸、豆腐、肉制品等的生产加工。项目拟在原租赁厂区进行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调整,调整后厂区总占地面积2939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调整内容主要包括:(1)生产取消豆腐、肉制品和粽子的生产,增加饺子、日本豆腐、培根、糯米鸡和马拉糕的生产,保持肉丸和干蒸的产量不变。(2)新增1台6t/h燃气锅炉,原有燃生物质锅炉(10t/h)备用。(3)污水处理设施改造,设计日处理水量80立方米。项目总投资2000万,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年产饺子50吨、日本豆腐100吨、培根50吨、糯米鸡50吨和马拉糕50吨,另外,肉丸和干蒸保持300吨和100吨的年产量不变。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50人,均在厂区就餐,不住宿。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和中央空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项目施工期应做好污水、余泥、扬尘、废气、噪声及建筑垃圾污染的防治工作,并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令2011年第62号)和《关于限制使用锤击桩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南建交〔2016〕1383号)的要求。 2、项目应实行雨污分流制;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肉制品加工),排入东涌污水处理厂。锅炉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3、项目燃气锅炉废气经现有的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后通过不低于40米高烟囱排放。 厨房油烟废气经除油烟机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废气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引至楼顶排放。 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地埋式,加强绿化,确保厂界臭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4、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减少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东面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其余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5、废离子树脂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油脂须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