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召开强化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会
为了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进一步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近日,晋城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召开了强化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会,全市230余户企业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要求各参保单位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健全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认真做好本企业离退休人员及遗属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协助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做好离退休人员、遗属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对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要定期核查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对需办理代领证的离退休人员、遗属人员,各参保单位要严格审核,出具证明材料后,到市中心办理。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会议强调各参保单位每月10日前必须向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待遇审核科报送《企业离退休及遗属人员减少情况月报表》,报表实行“零报告”制,参保单位无论每月有无人员变化均应按时报表。并严格执行死亡报告制度,各参保单位要及时关注离退休人员、遗属人员的生存状况,离退休人员、遗属人员死亡后,应在4日内向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报告,如有特殊或紧急情况,要先行电话报告,随后报送相关报表。 会后,各参保企业代表纷纷表示要积极配合市中心的工作,严格做好离退休人员、遗属人员的管理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报表,确保本单位没有虚报冒领养老金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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