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屏山菲美斯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申报2021年8月以工代训培训补贴的公示
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7号)文件精神,屏山菲美斯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按要求开展了以工代训培训,现申报2021年8月以工代训培训补贴。拟拨付菲美斯酒店有限责任公司8月以工代训培训补贴43人8600元(大写:捌仟陆佰元整),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报拟拨的以工代训培训补贴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劳动保障股;
地址: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9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联系人:李欣;联系电话:5629362;邮政编码:***5350
***:屏山菲美斯酒店8月以工代训培训补贴人员名单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