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草案)顺利通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家论证
日前,《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草案)》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经过专家论证顺利通过并得到广泛好评。专家们经过认真论证后提出权威建议——“请郑州市劳动保障部门在党委政府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尽快出台这一《办法》,力争为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总结出可供借鉴的经验。”
4月16日至18日,市劳动保障局局长王保明、常务副局长王清芬、总工程师盛喜真等带领有关部门,前往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草案)》第10稿先后召开两场专家论证会,拜会7位司局级领导,与20多位专家进行座谈,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广泛的好评。
一、《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草案)》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孟昭喜、副主任皮德海认为,郑州市作为我国中部一个城乡二元结构比较明显、人口众多的省会城市,积极探索,锐意创新,在大量调研、测算的基础上,研究制订《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草案)》,贯彻了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战略部署,体现了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基本原则,注意了公共财政向民生适当倾斜,建立了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使城乡居民可以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此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长赵殿国认为,即将出台的《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草案)》,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改善民生的重要的社会工程,对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使所有群众特别是农民分享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必将产生深远的社会影响。
二、《办法》制定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在专家论证会上,许多专家认为,郑州市有关部门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务实精神,在深入调研、反复测算的基础上,起草了《办法》。在体现社会公平、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方面,进行了大胆改革与创新,形成了突出特色,为全国其他地方树立了较好的样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唐霁松、尹志远在专家论证会上一致认为:郑州市的这个“办法”,在设计上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理念,尽可能地考虑了不同群体、不同收入水平人员的参保需求,在一个地区进行试点,是基本可行的,也是富有创造性的。
专家们殷切希望郑州能为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探索出可供借鉴的经验。据了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有望将《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草案)》列入200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可行性研究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