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命名上海市示范社区商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经委:
为贯彻商务部和市经委关于加快社区商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本市社区商业又好又快发展,在商务部开展国家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评审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在本市开展上海市示范社区商业命名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
(一)申报程序
“上海市示范社区商业”由社区商业项目经营、建设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申报,经有关区县经委初审并听取所在街道或乡镇的意见后予以推荐,报市经委审核。
(二)申报材料
1、上海市示范社区商业申请表(申报单位填写,区经委初审推荐)。
2、社区商业布局(图)及说明(申报单位提供)。
3、社区商业建设的工作总结或典型材料(申报单位提供,材料文字不少于2000字)。
4、反映社区商业相对部位和角度的现场照片,照片不少于10张,统一为7英寸规格的彩色相片。
5、社区商业的评价表(由申报单位随机对居民抽样填写或组织居民座谈会,评价表不少于10份)。
6、区经委推荐意见。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于2007年7月15日前,由区经委收齐汇总后报市经委。
二、评审
评审由市经委组织专家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采用书面材料形式评审和现场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评审标准参照商务部《社区商业全国示范社区评价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在建社区商业根据建设进度和规范,评审工作在8月15日前完成。
三、公示
市经委对经评审入围的上海市示范社区商业,将名单在市经委网站上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公示期为15天。上海购物节期间拟选择部分社区商业项目统一组织活动。
四、命名
公示期满后,10月初,由市经委发文,公布上海市示范社区商业名单,予以宣传和表彰。
各区县经委要高度重视社区商业命名工作,积极引导和组织本地区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的申报工作,认真把关、推荐,总结示范经验,发挥示范作用,推动社区商业发展,提高社区商业水平。
***:1、上海市示范社区商业申请表
2、居民满意度评价表
联系人:胡清颀吴建业
电话:23112730 23112651
传真:63583835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零售业管理处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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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示范社区商业申请表
社区商业名称 | 分级 类型 | □社区商业中心 □居住小区商业 □街坊商业 | ||||
推荐单位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申请 示范 理由 | □本地区具有示范作用 □有明确的社区商业规划 □符合上海市地方标准《社区商业设置规范》 □有配套的促进社区商业建设与发展的相关政策 □其它(请附具体内容) | |||||
主要 示范 方向 | □社区商业布局规划科学合理 □社区商业与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环境相协调 □功能完善,业态结构合理,基础型业态齐备 □网络化、便利化的社区商业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 □建立健全的社区商业管理机构 □经营与公益性活动结合 □其它(请附具体内容) | |||||
街道(乡镇)意见 | (盖章) | |||||
区县经委 推荐意见 | (盖章) | |||||
市经委 审核意见 | (盖章) | |||||
***2
上海市示范社区商业居民满意度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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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调查的社区商业名称:
居民姓名:
联系电话:
调查时间:
调查项目 | 很满意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 很不满意 | |
社区商业总体状况 | 商业环境 | |||||
商品质量 | ||||||
服务水平 | ||||||
价格公道 | ||||||
便利性 | ||||||
规范性 | ||||||
网 点 功 能 服 务 能 力 | 百货店 | |||||
大型超市 | ||||||
大型专业店 | ||||||
超 市 | ||||||
便利店 | ||||||
餐 饮 | ||||||
菜市场 | ||||||
维修店 | ||||||
洗染店 | ||||||
美容美发店 | ||||||
废品回收 | ||||||
中西药店 | ||||||
书店、音像店 | ||||||
文化娱乐、休闲 | ||||||
其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