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伊春林业发电厂申请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
根据《黑龙江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黑政办规〔2019〕12号)、《黑龙江省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黑财规审〔2019〕13号)等文件精神,黑龙江省伊春林业发电厂向属地人社局提交了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的请示,经乌翠区人社局审核认定符合条件同意开展培训并向市人社局备案。现将补贴企业名称和职工名册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4日。如对上述公示单位或个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反映情况时,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凡匿名、冒名、假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伊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电 话:0458-3602785 0458-3602235
地 址:伊春市伊春区迎宾路16号A206
邮 编:153000
林业发电厂名册.xlsx
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