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去年出口退(免)税款171亿元
1月10日,从市国税局了解到,国税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助推企业做大做强。2015年,全市国税系统为6100余户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171.76亿元,同比增长6.6%,其中,办理出口退税125.87亿元,同比增长6.18%,出口退税额位居全省第四。经测算,出口企业的综合退税率达14.39%,为我市外贸企业发展注入强心剂。
据了解,现在出口企业办理退(免)税已经彻底改变了往年退税纸质材料多、等待时间长的情况,国税部门通过下放审批权限、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等措施,不仅方便出口企业办理退税,还缩短退税审批时间平均3~5个工作日。据市国税局进出口处处长封经纬介绍,目前我市已推行无纸化退税管理,实现出口退(免)税申报、审核、审批全程无纸化,出口企业退税资金得以提前一两个月,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同时,国税部门积极落实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有关政策,2015年为符合要求的逾期未申报出口企业办理延期申报,为230户出口企业挽回退(免)税款损失近4015万元。下一步,国税部门将继续做好服务出口企业工作,为企业“量体裁衣”,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政策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