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对上海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3件市政府规章的执行情况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关于对《上海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3件市政府规章的执行情况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沪府办发[2009]22号)要求,今年下半年市政府法制办将组织对《上海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等3件市政府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征询公众意见提纲予以公布,欢迎广大市民和各单位结合该提纲对上述规章的实施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各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监督处,邮编:200003
E-mail:fzbjdc@shanghai.gov.cn
二、征询意见截止日期为2009年9月30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2009年度行政执法检查网上征询公众意见提纲
一、《上海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1、生猪产品经营者是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公示生猪的产地、屠宰场等信息?(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2、生猪产品经营者销售生猪产品时,是否向购买者出具购货凭证?购货凭证上是否标明经营者的名称、地址等信息?(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3、生猪产品批发市场的场内经营者销售成片生猪产品或者批发销售分割生猪产品的,是否向购买者提供生猪产品检疫合格的证明?(第三十二条第三款)
4、你是否知道本市食品药品、动物卫生等部门的举报电话、通信地址和电子邮件信箱?举报渠道是否畅通?对举报内容是否及时处理并反馈举报人?(第四十二条)
5、你是否在媒体上看到过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发布的对违反生猪产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危及消费者健康、评估结果、消费提示、安全预警以及相关食品安全知识等信息?(第四十五条)
6、为促进该规章实施,还有其他哪些意见或建议?
二、《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1、本市大型商场、餐饮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安装简易水喷淋装置或者安装自动灭火系统?(第五条)
2、在你居住或者工作的场所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第九条)
3、在你居住或者工作的场所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检测?(第十条)
4、公安消防部门是否到你单位进行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督抽查?(第十一条)
5、你认为目前各类建筑消防设施主要存在哪些方面的问题?(第十二条)(如:设施老化、未及时更新;缺乏专人维护;等等)
6、为促进该规章实施,还有其他哪些意见或建议?
三、《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
1、你认为本市的停车场(库)的规划选址是否科学?是否能够基本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第六条)
2、你熟知的近几年新建的公共建筑是否有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库)?(第九条)
3、你熟知的公共停车场(库)是否按照规定向公众开放?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将已建成的公共停车场(库)挪作他用的现象?(第十四条)
4、请对本市公共停车场(库)以下各项规范服务情况分别进行评价:(第十五条)
(1)设置醒目、统一的停车场标志牌和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停放车辆规则,公布监督电话;
(2)制定停放车辆、安全保卫、消防等管理制度;
(3)配置完备的照明设备、通讯设备、计时收费设备;
(4)指挥车辆按序进出和停放,维护停车秩序,确保停车设施的正常运行;
(5)执行停车收费规定,在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6)工作人员佩戴服务牌证。
(分五档标准:好、较好、一般、较差、差)
5、请对本市道路停车场以下各项规范服务情况分别进行评价:(第二十三条)
(1)设置醒目、统一的停车场标志牌和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停放车辆规则,公布监督电话;
(2)执行停车收费规定,在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3)工作人员佩戴服务牌证;
(4)在道路停车场划设明显的车位标志,配备必要的照明设施;
(5)不得擅自扩大占路面积;
(6)采用电子仪表收费方法的,在醒目位置明示电子仪表收费设施的使用说明,并加强对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施整洁、完好。
6、对于本市实行的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管理,你是否知晓?(第二十七条)
7、为促进该规章实施,还有其他哪些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