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计划要求城乡普遍有体育场地配有体育健身设施
100万人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50%以上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印发的《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以下简称《计划》)明确了今后五年群众体育发展的目标任务。如何实现这些数字?23日,在此间举行的2011年全国群众体育工作会议上,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进行了权威解读。
根据《计划》,十二五期间,我国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将达到100万人以上,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将达到10万人以上。
刘鹏表示,今后将通过职业转换期的学习、培训和考核方式,培养更多的退役运动员成为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和中小学体育教师。
以上海为例,每万人配有社会体育指导员约15名。上海体育局局长李毓毅称,十二五期间,社会体育指导员配比将提高到每万人18名。
《计划》除了要求全国各类体育场地达到120万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之外,还要求各市(地)、县(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普遍建有体育场地,配有体育健身设施;50%以上的市(地)、县(区)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50%以上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广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
《计划》要求让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刘鹏表示,要完成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对露天体育场,要创造条件免费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