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地税局抓细抓严抓深抓实稳步做好水资源税开征工作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水资源费改税工作要求,我省拟作为全国水资源税改革扩大试点省份,于2017年12月1日启动实施。高青县地税局积极探索,密切部门配合,细化工作措施,通畅协作渠道,以“抓细”、“抓严”、“抓深”、“抓实”四项抓手,步步为营,做好水资源税开征准备工作。
一是抓细。县地税局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水资源税开征准备工作领导小组,着力加强与财政、水利部门的联系协调,积极向县政府汇报,提请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印发《关于做好全县取用水户信息核实和确认工作的实施方案》,细化了各部门责任分工。
二是抓严。县地税局联合县水务局召开水资源税改革工作推进会,强调水资源税改革工作的各项要求,明确取用水户信息核实和确认工作的开展方式和完成时间节点,并对进行入户信息核实和确认的核查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确保水资源税纳税人调查确认表信息准确无误,做好水资源税开征准备工作的基础性工作。
三是抓深。县地税局组织业务骨干对《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及《山东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讨论研究,提出修改意见,深入企业进行调研,摸清全县水资源费征缴情况,全面掌握水资源税的税源信息,收集翔实的征管基础资料。同时听取企业关于水资源税征收过程中需要明确的问题,向上级税务部门及县水务部门进行反映 ,及时解决,确保水资源税顺利开征。
四是抓实。利用微信公众号、税企QQ群推送、借助行政服务大厅LED显示屏、悬挂横幅等方式水资源税宣传相关政策,扩大宣传效果,增加水资源税的社会认同度。县地税局对前台及各中心税务所业务人员进行水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和税种认定业务培训,并通过水资源税申报预生产环境进行申报模拟测试,确保业务人员熟练掌握申报流程,能够指导纳税人进行水资源税申报。
2018年1月2日,高青县地税局成功开出第一张水资源税税票,山东侨牌集团有限公司入库税款30528元,标志着高青县成功迈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