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率先试点纳税人信用等级管理制度
从2000年9月开始,上海在全国率先试点纳税人信用等级管理制度,将全市的纳税企业分为A、B、C三等,对会计信息真实、严格依法纳税的企业给予信用嘉奖,即授予“A类纳税人”称号。这些企业可以在两年内免于税务年检及日常专项检查,按期纳税有困难的还可以享受延期待遇。而对C类企业,则要加强监管。上海的表率作用得到了全国的肯定与推广,从今年1月1日起,全国开始正式推广上海的经验。
在黄浦、静安等区税务部门的办税厅里,有一个专门的“大户室”。这个“大户室”不是专为税缴得多的企业设立的,而是专门为“A类纳税人”即纳税信用高的企业开设的“A类纳税人办税服务厅”。在“大户室”里,纳税人无需到一个个窗口排队,这里的办税程序属“绿色通道”,各种手续当场办结。
据悉,目前有3265家企业被评为“A类纳税人”,比2000年的3083家增加了182家。
纳税信用为企业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好处。近日,上海宏超机械木业有限公司老板严洪平掩不住心中的喜悦。他说:“我们公司刚刚与日本腾光工业株式会社签下合约,拿到了500万元人民币的出口订单。我们是一家没有知名度的私营企业,能够赢得挑剔的日商的订单,还真亏了税务机关颁发的‘A类纳税人’的证书”。
不光是赢得定单,严老板说,以前到东北进货,一定要带现款提货,既不安全,又花费了公司许多人力、物力,连四、五个人都难以胜任。现在好了,供货商知道他们是“A类纳税人”,爽快地答应严老板到货付款,假如资金有困难,还可以缓一缓。供货商道出了心声:“你们上海评出来的优秀企业我们信得过,更何况是税务机关评的。”尝到了“A类纳税人”甜头的严老板说:“诚信是无价的,是公司的品牌,我要永远保持A类纳税这个最高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