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要求不见了工资明码标价了人力市场里的招聘简章变了脸
“男30名”、“女50名”,“工资面议”……原来只要有招聘,就能看到这些字眼。前天记者来到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时,这些熟悉的字眼看不到了。随着《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在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招聘会上的招聘简章也变了脸,除了在招聘中没有男女之别、工资面议等模糊语言外,还更加明确了岗位工资和社会保险,增加了一些特殊说明。
招聘简章不见性别
年龄学历也消失了
前天的招聘现场十分火爆,前往招聘的有70多家企业,进场求职人员达到2000人次。记者一进市场,即发现挂在每个摊位上的招聘简章变了样。原来的每次招聘,企业总会在招聘简章上注明招聘男工多少名、女工多少名以及年龄多少的字样,但在前天的招聘会上,却见不到这些熟悉的字样了。
《就业促进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这就意味着,凡在招工时用性别、学历、年龄等硬性条件来给应聘者设槛的行为均被视为就业歧视。
工资社保全公开
个别小费曝了光
《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劳动报酬。记者看到,劳动部门最新设计的统一的招聘简章分为工种、人数、工资、社会保险、技能及证书要求五大项。其中工资部分还特别注明试用期工资标准和试用期后工资标准两个部分。
前天是新年之后的第二场大型招聘会,对于《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这两部大法的实施,个别招聘单位显得有些生疏。记者注意到,在这70多家招聘单位中,有3家单位的招聘简章工资栏中没有注明,有六七家单位的工资标准是招聘前刚刚填上的。但绝大多数企业都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没有发现工资面议等模糊语言。
在依法招工、诚信招工的情况下,大多数企业不仅公开了原来视为商业秘密的工资待遇标准,有些企业还特别注明了一些劳动者关心的问题。比如一家食品店在招聘简章中注明“一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工作满4小时提供免费工作餐,试用期即缴纳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作满一年即享受7天的带薪休假”。
一家刚刚填好工资标准的连锁咖啡店的招聘简章工资栏中的几个数据显得格外突出:清洁工每月750+50+100+小费。工作人员解释,750元是基本工资,50元是化妆费,100元是全勤奖。小费在这个地方是在所难免的,每月得的小费都会平均分到人头,也是一笔不少的收入。
明码标价
企业、求职者都心安
工资标准曾经是不少企业避而不谈的问题,如果公布于众,难免会在竞争中给求职者更多的选择机会,企业也可能会失去招到人的机会,甚至会加速其他企业员工的跳槽。一家食品公司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但劳动者的需求是多方面的,工资待遇并不是唯一的选择要素。即使企业有这方面的担心,也应该从工资待遇、社会福利、工作环境、创业条件等多个方面去逐步改变,以求在职场中的竞争优势。
另一家服装企业招聘负责人称,原来工资不公开,劳动者如果问的话再慢慢解释,不少劳动者对企业有种不信任的感觉,担心自己受骗。现在公开以后,招聘中标的工资,劳动部门都有备案,企业就是想不执行也不行。所以明码标价只会让企业感到心安理得。
前来应聘的小黄告诉记者,工资是每一个劳动者应聘时所需要知道的,但是原来大多数企业不会写上去,劳动者问起来就觉得不好意思,显得很尴尬。现在明码标价,劳动者就可以有自己的选择,也不会担心上当受骗。
市劳动就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招聘简章都是劳动部门统一制作的,招聘单位如果要参加招聘,需提前几天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并注明简章中五大内容,如果不符合条件将会被退回。在招聘现场巡视中发现违反两部法律的话,会当场予以纠正,严重的将会被清理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