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吴世林副厅长调研秭归新农保工作
吴世林对秭归县新农保试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秭归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农保工作,各项工作非常到位,政策宣传形式多样,并结合实际在政策措施上有创新,比较超前,各相关部门配合支持到位,经办人员队伍素质高,取得了95.72%的高参保率、100%的待遇发放率的好成效。认为秭归新农保工作走在全省试点县的前列,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在全省推广。同时,要求该县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多创造一些先进经验,在全省起到引路作用,要进一步做好新农保续保工作,管理工作要做到精细化,要加强对新农保基金的管理,做好个人账户,确保基金安全。
据悉,秭归县新农保工作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创新了许多政策措施。一是增设缴费档次。在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100至500元5个基本缴费档次的基础上,结合三峡库区县和现实发展的实际需要增加600、800、1000、1200、1500元5个档次,共设立10个缴费档次。二是制定激励政策。对选择3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每提高一个档次,县政府补贴增加2元;对重度残疾人县政府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100元/人.年,鼓励有条件的重度残疾人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对五保户及特困户由民政部门和所在乡镇筹集资金为其代缴;对缴费年限十五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月基础养老金提高2元;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一次性享受800元的丧葬补助费。三是建立约束机制。参保时距领取养老金待遇年龄超过15的按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首次应参保而未参保的,在下一年度参保缴费时,补缴年度不享受政府补贴;参保时距领取养老金待遇年龄超过15年的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中断缴费后隔年补缴的不享受政府补贴。(秭归县人社局 胡毅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