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林占地起纠纷司法调解化干戈
近日,港南区司法局东津司法所收到东津镇务凤村村民陈**等人的纠纷调解申请,其诉求如下:1.要求返还被对方祖坟侵占的土地;2.要求赔偿被对方砍伐毁坏的林木3000元。东津司法所受理该纠纷申请后,立即联合镇综治中心前往纠纷现场调查了解具体情况。
到达纠纷现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查,组织双方代表了解情况,纠纷起因是:东津务凤村村民陈**等人在洋七桥村杨氏宗族的祖坟附近种植桉树,东津镇洋七桥村杨氏村民认为影响其祖坟风水,便商议把务凤村村民陈**等人种植的桉树(20多棵)擅自砍伐,并且在砍伐桉树的土地上挖坑设界,务凤村村民陈**等人认为洋七桥村杨氏村民的行为毁坏了自己的林木、侵占了自己的土地,遂申请至东津司法所提出上述诉求。
纠纷起因了解后,工作人员在现场主持双方代表进行了协商沟通,因意见分歧较大,双方各不让步。司法工作人员要求双方当事人本着团结和睦的原则和谐解决问题,并与各方代表交流意见,指出“协商了结”是最好的解决途径,让双方权衡利弊,并给出了参考意见,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以地沟(1)为界,务凤村村民陈**等人在地块(2)种植的林木,洋七桥村村民杨**等人不得再进行破坏砍伐;
二、以地沟(1)为界,洋七桥村村民杨**等人在地块(3)的祖坟,务凤村村民陈**等人也应当予以尊重,保持现状,不得破坏;
三、双方互让互谅,出于对已被破坏林木的补偿,洋七桥村村民杨**等人应支付务凤村村民陈**等人500元(已当场付清)。
自此,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对此均感到满意并握手言和!
(港南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