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与不为的辩证法
《 人民日报 》( 2017年09月21日 04 版)
事物是发展变化的,其内部又是相互联系的。无论改革发展稳定还是党的建设各项事业,都遵循着事物发展规律。有所为就是紧紧抓住这个规律,积极和努力促进事物向好的和希望的方向发展,阻止向不好和不希望的方向发展。比如,5年来我们党科学把握大势,顺应实践要求和人民愿望,推出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出台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这样的为是积极的为,是正确的为,是抓主要矛盾的为。
抓住了主要矛盾,就牢牢把握了事物发展方向。所以,该有所为时,就要敢为快为。认准的、看好的事情,毫不犹豫、毫不放松地去抓去干。否则,迟缓犹豫、畏手畏脚,走一步退三步,就会错失战机,贻误大事,让有所为变为无所作为。
有所不为和有所为,有时同样重要。上世纪80年代,年广久的炒瓜子作坊发展到100多人的大工厂,当时有人认为是资本主义剥削,把其雇工的问题反映到中央。邓小平同志认为,放两年再看:让傻子瓜子经营一段,怕什么?伤害了社会主义吗?今天来看,这样的有所不为是正确的。正是这样的有所不为,带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因此,有些不为,不是永远不作为。对一些新生事物难以做出评判结论,看不清未来的发展走向和利弊时,先放一放,或者允许试一试。否则,对事物还没有完全认识到位,就匆忙下结论,粗暴地有所为,其实是违反了事物发展规律,常常会起到相反的作用。看明白了,认识清了,把握了事物发展方向,再有所为也不迟。这样的不为,实质上也是为。
而有些不为则是必须的。比如,一些不必要的行政审批要坚决减掉,一些对企业不必要的检查验收等行政干预要坚决去除。诸如此类,通过不为解除对市场主体的束缚,释放市场活力。
为与不为的考量,关键在于审时度势。正如《之江新语》一书中《要有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一文所说,站在战略的高度,善于从政治上认识和判断形势,观察和处理问题,善于透过纷繁复杂的表面现象,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发展的内在规律始终把全局作为观察和处理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全局利益为最高价值追求。以此科学选择,该为时坚决为,不为时坚决不为。
当年刘邦入咸阳,缓刑弛禁,以慰其望,采取的是有所不为。若干年后刘备入蜀,诸葛亮则威之以法限之以爵,采取的是有所为。为与不为殊途同归,都深得人心,实现大治。原因就在于审时度势:秦朝苛政,百姓苦不堪言,不为而治,顺应人民的意愿;而蜀中刘璋长期暗弱,豪强专权自恣,必须严刑峻法。古往今来,大道相通,为与不为皆审时度势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