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基业冷轧钢板有限公司废乳化液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佛山市高明基业冷轧钢板有限公司的申请,高明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佛山市高明基业冷轧钢板有限公司废乳化液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市高明基业冷轧钢板有限公司废乳化液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位于高明区沧江工业园杨和镇对川工业区对川工业大道1号佛山市高明基业冷轧钢板有限公司水处理站内,占地面积223.9平方米,总投资1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3万元。该公司废乳化液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6年9月28日通过环评审批(批复文号:明环审[2016]97号),项目处理规模为年处理废乳化液1941.6吨。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无机陶瓷膜超滤机组2套,循环泵电机2台,进水管道泵2台,不锈钢提升离心泵2台,水罐(1立方米)2个,加热水罐(2立方米)2个,集油池(21立方米)1个,乳化液收集池(202立方米)2个,循环池(9立方米)1个,分离池(6.7立方米)1个。本次环保验收范围针对已建设的生产规模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现场勘查情况
(一)废气情况
项目乳化液收集池、集油池、循环池、分离池产生的恶臭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二)废水情况
项目废乳化液经无机陶瓷膜处理后产生超滤渗透液废水、清洗无机陶瓷膜超滤机组产生清洗废水排入佛山市高明基业冷轧钢板有限公司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
(三)噪声情况
项目生产过程中机械的运转产生噪声,厂方做好声源的屏蔽减噪措施,选用隔音、防震、吸音等降噪材料并合理布局机械设备。
(四)固废情况
生产过程中废乳化液处理后的废油渣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合同。
(五)经现场检查,项目具备环保审批手续,制定及健全了各项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并配置了环保管理人员。
三、验收监测情况
佛山市中环环境检测中心提供的《佛山市高明基业冷轧钢板有限公司废水、废气治理工程及噪声验收监测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表》(编号:中环监字 [2016] YH1611458号)表明:
(一)监测期间,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
(二)项目废水中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均能够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三)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硫化氢、臭气排放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排放源标准的相关限值。
(四)验收监测期间,佛山市高明基业冷轧钢板有限公司正常生产,厂界噪声排放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5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高明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邮政编码: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