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社会保障力度进一步增强
2011年上半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为27619名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27153万元,为3580名供养直系亲属拨付生活困难补助844万元,为78356名老年农民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4006万元,为9286名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21130万元,为333名企业适龄女工拨付生育补偿金148万元,为3967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金1249万元,为7554名参保群众支付医疗保险待遇8056万元,为城镇参保职工划拨个人医疗账户金5845万元,为1529名工伤职工拨付工伤保险待遇1765万元,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率100%。
参保群众的保障待遇进一步提高。先后为26298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资192元;为181名建国前老工人增加退休待遇,人均月增资707元;将30000多名农村养老保险领取对象的个人账户养老金领取标准提高10%;提高离休人员和建国前老工人生活补贴标准,扩大发放范围。全年增加城乡养老金支出7000万元。另外,还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00元,对参保农民每人每年发放30元的参保补贴,提高了全残人员工伤待遇和失业人员失业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