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大风通风设备厂迁建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依据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程、设施、装置验收予以公示,期限为7日。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请电:0757-88822877,电子邮箱:gmhbj@126.com,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项目名称 | 环评批准文号 | 批准时间 | 地址 | 主营范围 | 三同时内容 | 治理工程设计单位 | 验收公示日期 |
佛山市高明区大风通风设备厂迁建项目 | 明环(荷)工业表[2015]32号 | 2015年12月31日 | 迁至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以北、兴源路以东 | 项目搬迁后扩大生产规模,占地面积4971.58平方米,经营面积8182.6平方米,总投资32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通风管(软连接管)的生产销售,年产通风管76800条(约40万条),产品种类不变。 | 废气、废水、固废、噪声 | —— | 2017年4月19日——2017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