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拟制订19项法规改善民生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汕头市人民政府2012年度立法计划》,明确列入今年立法计划的法规草案和规章的正式项目、调研项目共计19项,着重加强社会保障、就业、文教体卫、流动人口、社区、社会组织等领域的立法。这是我市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着力用好用足特区立法权,充分发挥特区在立法领域的“试验田”作用,坚持立法先行,以法制促改革、促发展、促和谐,全面加快特区法治社会建设,在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立法上作出的又一有益尝试。
去年8月,市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报送立法项目建议的通知》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汕头经济特区扩大范围、濠江区行政体制综合改革以及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研究提出拟在2012年制定的法规草案或者规章的立法项目建议。同时,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法制局也联合向社会发出《关于公开征集立法项目的通告》,向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党派、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截止目前,共有16个单位申请立法项目,共计26项。市政府经严格审查、筛选,确定了19项,其中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9项,包括正式项目5项、调研预备项目4项;拟提请市政府审议通过的规章10项,包括正式项目7件、预备项目3件。
记者了解到,5项正式的法规草案项目分别为《汕头经济特区水上交通安全条例(草案)》、《汕头经济特区征地补偿规定(修订草案)》、《汕头经济特区行政复议条例(草案)》、《汕头经济特区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均拟在年底前全部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此外,7项正式的规章项目涉及专利、社会组织、医疗、住房保障、残疾人保障、行政执法监督、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等领域,其中《汕头经济特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和《汕头市专利奖办法》两部规章已颁布出台,其他规章起草单位正按照计划加紧做好起草工作并上报市政府审议。同时,对于列入今年立法计划的调研项目,市政府强调其既是今年立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明年立法工作的重要基础,要求负责起草的单位进一步开展调研论证等工作,对立法条件和立法时机成熟的及时按照立法程序做好起草工作,形成送审稿上报市政府。
(记者李岱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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