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荣获烟台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突出贡献单位称号
近日,烟台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烟台市林业局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进行表彰,芝罘区获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突出贡献单位”称号。
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城乡一体、稳定健康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于城市居民身心健康,且各项建设指标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授牌的城市。2013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打造森林城市建设美丽烟台的意见》(烟发【2013】12号),做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要决策部署。三年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芝罘区以“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为主题,成立创森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创森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创森宣传工作,启动多项创森工程建设,鼓励生态林场建设,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大力推进植树造林,提高城乡绿化水平,改善人居生态环境,精心打造魅力芝罘、绿色芝罘,为顺利通过核查验收提供了重要保障。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核查验收期间,芝罘区精心做好迎检路线选定、景观打造、创城资料整理上报以及创城宣传等重点工作,为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做出了突出贡献。
2016年9月19日,我市被国家林业局评为“国家森林城市”,为烟台再添一项国家级荣誉。(姜善海 武亚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