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8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主承销商企业的公告
屏山县恒源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遴选2018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主承销商企业的公告
屏山县恒源投资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根据县政府的安排,拟遴选2018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主承销企业进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备案相关工作,为体现遴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遴选主承销企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8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主承销企业遴选
二、项目地点:屏山县
三、遴选业主:屏山县恒源投资有限公司
四、遴选对象:具备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质(交易所承销资质证明)以及协调确定中介机构(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担保公司以及其他所需参与中介机构)的承销机构。
五、谈判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1.报名时间:
2018年7月24日-2018年7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40-17:40。
2.报名地点:
屏山县恒源投资有限公司(屏山县地税局二楼),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5881030。
3.报名流程
本公告发布后,参选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所要求资料到屏山县恒源投资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并按要求缴纳保证金,报名资料不完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报名。
六、报名参选资格:
1.具有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已办理三证合一的 公司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 具有履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专业的承销发行能力,依法缴纳税收;
3.在屏山县本地拥有持续服务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七、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参选人法定代表或者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2.参选人法定代表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参选人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以上三项报名时提供原件查验并交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八、保证金缴纳
参选人在递交参选文件时,应缴纳人民币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的参选保证金,参选保证金统一由遴选申请人通过公司基本账户转入我公司账户,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 7月31日17:00时(转帐,电汇的交纳以银行转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屏山县恒源投资有限公司;账号:2314***********7668;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屏山支行 )。如被确定为中选单位,参选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未被确定为中选人,竞争性谈判会后即无息退还其参选保证金,转款产生的手续费由参选人承担。参选人如有以下情况,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1. 参选人在缴纳参选保证金以后放弃参选的;
2. 参选人中选后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业主签订合同的。
3.提供虚假资料的。
九、遴选时间及地点
竞争性谈判时间:(即:参选人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8月1日上午10:00时。
地点:屏山县恒源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屏山县新县城地税局2楼)。
十、其他
1、本公告由屏山县恒源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项请电话或到报名现场咨询。
2、如因本县实际融资需求发生变化而导致本项目取消,甲乙双方自动中止合同,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屏山县恒源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