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关于上海市禁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暂行规定(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目前,市政府正在进行《上海市禁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暂行规定》的修订工作。遏制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悬挂以及乱散发(简称“五乱”)等行为,对于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具有积极的作用。现将《上海市禁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暂行规定(修订草案)》公开征求市民和有关单位意见。
草案及背景情况介绍已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网”(www.shanghailaw.gov.cn)和“东方网”(www.eastday.com)上公布。市民和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城建法规处,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0年10月7日。
邮寄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邮编200003
电子邮件地址:fzbcjc@shang-hai.gov.cn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